一、悬臂型
悬臂型是安装在悬臂上的标志板,从地面开始的标志下缘的高度应大于道路规定的间隙高度。
悬臂型交通标志牌适用于下列情况:安装栏的困难;道路宽阔,交通量大,外车道大到足以挡住内车道的视线;视线有限;景观中有要求。
二、路侧型
由于这种标志牌在视觉识别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,所以在道路上广泛使用。柱型一般分为单柱型、多柱型。单柱型标志牌,是安装在一列上的标牌,适合中小型警示、禁牌、指示牌和小路标;多柱型标志牌是安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柱上的标牌,适合矩形指示或标志。
三、门架型
门架型是安装在门架上的标志牌,从地面开始的标志牌下缘的高度应大于道路规定的间隙高度。
门架型交通标志牌适用于下列情况:多行车线道路(同向三车道以上)须分别指明每条行车线的方向;交通量大,外车道上的大车辆挡住内线小车的视线;交通流交织、分流、汇合的路段以较高的运行速度出现,如:标志设置相近,高速公路与高速公路互通的主线面积等。由于空间的限制,很难安装柱和悬臂。出口坡道在行驶方向的左侧;景观中有要求。
四、附着型
交通标牌贴在上跨桥梁及附近的结构上,根据贴板表面的位置,在上车道和路旁有两种附着类型。
1.在道路一侧安装时,为了避免路标与驾驶员正面的眩光,各种交通标志牌布局的正常线应与公路中心线平行或一定角度,禁止标志和标志为0°~45°,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为0°~10°。
2.采用悬臂、门式刚架或附属支撑结构时,各种交通标志牌安装角应垂直于公路中心线,布局应从0°向15°倾斜。
3.根据施工图的要求,所安装的各种交通标志牌与交通车流方向成直角。在弯道部分,交通标志的设置角由交通流的方向决定。悬臂式和门式刚架的交通标志沿垂直轴线向后倾斜2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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